一、一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
1.倘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,通常情况下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决定如何分割。
倘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,那么就由法院依据房产的实际具体状况,依照照顾子女、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准则来作出判决。
2.在婚前,由其中一方购买的房产,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,这样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。
在离婚的时候,这类房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。
然而,婚后双方一起偿还贷款的那部分以及其增值的部分,另一方有权利要求进行分割。
3.婚后,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的房产,房产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,这种情况可以看作是仅仅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,所以该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4.婚后使用夫妻共同的财产购买的房产,不管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还是双方的名下,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。
在离婚的时候,原则上是要平均进行分割的。
二、一方离婚房产分割会有哪些情况
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
首先,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归个人所有,不参与分割。
其次,若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,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通常会根据双方贡献大小、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分割。
再者,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表示仅赠与己方子女,登记在该子女名下,那么属于该方个人财产;若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,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

另外,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,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,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,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分割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三、一方离婚房产分割会受哪些因素影响
一方离婚房产分割受多种因素影响。首先是房产性质,若为夫妻共同财产,原则上均等分割;若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,则归个人。
出资情况也很关键。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,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,也属共同财产。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贷款,婚后共同还贷,房产归产权登记方,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,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还有婚姻过错。若一方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,分割房产时可少分或不分。另外,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、是否有子女及抚养情况等,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分割结果。总之,需综合各方面因素,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房产分割。
当探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时,除了上述常见情形,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留意。比如,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房产等严重过错行为,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。另外,若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有对家庭贡献特别突出的一方,比如一方因照顾家庭放弃工作而无经济来源,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也会适当予以倾斜照顾。你是否在离婚房产分割上还有其他疑问呢?若有困惑,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